佛山退休参保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2023


佛山退休参保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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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起,佛山市退休参保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有调整!
根据《》(粤医保规〔2022〕6号)规定和市统计局核定数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参保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符合本市相关规定的,选择按月延缴或一次性缴费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7233元 , 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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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退休参保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2023】 佛山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足医疗差额年限办理条件:
1、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 在本市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中央、省直单位参保人员除外)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①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25年;
②在本市的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含退休前已离开原中央、省直单位职工) 。
2、在本省范围内的其它统筹地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曾在本市职工医保参保缴费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①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25年;
②在本市的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含退休前已离开原中央、省直单位职工) 。
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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