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东南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3年东南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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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2023年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综合评价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
我校综合评价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严格程序 , 择优录取 , 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具备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 ,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综合素质优秀,学业成绩名列前茅或基础学科拔尖的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 。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180人 。具体招生专业 (类)和招生计划如下:
2023年东南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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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各专业类分流方向见附件1 。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网址为:http://bm.chsi.com.cn/;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5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 。
报名时,考生根据自己的首选科目填报历史类或物理类 。物理类考生还需要根据自己的选考科目和专业兴趣填报1个至3个院校专业组及其专业,报考院校专业组4时须填满6个不同专业(类) 。报名结束后志愿不得修改,作为高考录取及安排专业依据 。未按要求填写或填写不规范的视作申请无效 。
2、上传报名材料 , 无需邮寄 。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务必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提交后不得修改 。具体包括:
(1)《东南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申请表》扫描件或照片: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所有页均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其中,“附加要求所填信息须与中学公示结果一致 。
(2) 中学公示结果扫描件或照片: 中学按照附件2格式对考生信息和模考成绩进行公示 。公示结果经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公示结束后由考生本人与签字盖章的申请表一并上传 。未提交公示结果或未签字盖章为无效申请 。
(3) 高中阶段获得的体现基础学科拔尖的赛事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
(4) 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
3、考生须提交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报考产生不利影响的事实 , 一经查实 , 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或已经毕业的,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
五、选拔程序
1、初审:东南大学对完成报名的考生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5月25日起,考生通过报名系统和“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初审结果 。
2、志愿确认:5月31日前,初审通过的考生,须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服务平台 (https://gk.jseea.cn),确认东南大学志愿和报考高校志愿顺序 。考生确认东南大学志愿并参加东南大学测试我校即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和本简章程序进行选拔和录取 。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东南大学志愿的考生 , 即视为放弃综合评价招生资格 。
【2023年东南大学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3、交费打印准考证:2023年5月31日至6月5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交费 , 并按照系统中提示按时打印准考证 。
4、测试:测试采用笔试的形式 。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测试科目为数学和物理: 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测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 。测试时间为6月11日 , 测试地点: 东南大学九龙湖校区 (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学校招生方案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
5、入选名单确定:6月20日前,我校根据考生的学校测试成绩和院校专业组志愿,分别以不超过各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5倍(同分均入选)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各院校专业组的入选考生名单,并按照要求进行公示 。
六、录取原则
1、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2023年江苏省划定的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我校按照“高考成绩(折算成100分)X85%+学校测试成绩(折算成100分) X15%”计算达线考生综合评价成绩 。
2、我校依据综合评价成绩对各院校专业组考生分别进行排序,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成绩、投档同分位次进行排序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强基计划之后,本科提前批次之前,根据A类各高校提供的入选考生排名和考生确认的高校志愿及顺序,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投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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